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5-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中国社科院《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和科技部和中国社科院《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精神,切实抓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84号)等要求,贯彻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建立健全我校学术成果管理制度,全面实施诚信承诺制,保障科研过程可追溯,促进科研活动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行为,防范学术不端,提高科研成果质量,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和学术氛围。

于5月14日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在会上,李洪波书记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回顾去年查处的科研不端案件,强调科研不端的严重后果,引导教师们引以为戒,严以律己,并组织与会教职工开展科研诚信案例分享,共同学习身边的先进案例。副院长马小翠做主题为“科研档案和数据管理”报告,带领教师共同学习相关文件,讲解科研诚信的重要性和意义,并敦促学术委员会建立健全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科研档案和数据管理、科研过程追溯制度、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制度等。

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教师的积极响应和参与,通过相关文件学习和案例分析讲解,提高了教师的科研诚信意识和素质,增强了学院的科研诚信文化建设,为学院学术成果管理制度和诚信承诺制的实施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树立了常态化科研诚信教育风尚。

(撰稿:王兴    摄影:陈轶洋    审核:李洪波    责编:陈轶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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